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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人放弃美国国籍 美国会轻易放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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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1: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放弃美国国籍的事情不断发生,然而,这并不是撕碎一纸公文那么简单的事情,一个不小心就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麻烦不断。



来自工商时报的消息称,随着美国国税局(IRS)扩大查税范围至海外,过去4年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不断攀升,今年可望连续第5年再创新高。

IRS上周四公布的数字显示,今年前3季放弃国籍人数逾4,400人,其中光第3季就有约1,370人。若照目前美国人放弃国籍的速度来看,今年人数可望再创新高,较去年的5,411人高出约500人。

虽然跟目前美国人口约3.2亿人相比,放弃国籍人数仅九牛一毛,但人数上升趋势却有加快迹象。

美国在2010年通过所谓"肥咖条款"的外国帐户税务遵行法(FATCA),要求外国银行要把美国人的帐户资料通报IRS,之后放弃国籍的美国人数就逐年创新高。

美国税法是根据身份来课税,因此不管身在国内或海外,美国公民其资产与所得都会被课税。

但在通过FATCA之前,美国政府因为没有帐户资料依据,而难以对长期居住海外的美国人课税。因此这些长期居住外地的美国籍人士能一直使用美国护照,但不会被IRS课到税。

美国律师事务所Andrew Mitchel的律师邓恩(Ryan Dunn)说,FATCA功效显着,因为它基本上是让银行协助IRS找出目标。

他说FATCA本意是打击有钱人逃漏税,而不是针对在海外生活的一般中等收入家庭。但税网一出,理论上是不管是大鱼或小虾米都会被一网打尽,只是仍然有漏网之鱼。

他估计还是有30%的美国人在海外所得没有被IRS课到税。

所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越来越多了。

那么怎样才算放弃了美国国籍呢?

海外情报社报道称,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8 U.S.C. 1481(a)(5)规定,放弃美国国籍要分四步走:

1丶拿到第二份护照

放弃国籍面试时需要出示,防止因为放弃美国公民而成为无国籍的人。

2丶填申请表

3丶面试

和拿签证丶绿卡一样,放弃国籍也要面试。

首先是预约,一般是在决定定居国家的美国使领馆预约。

一旦预约成功,需要携带本人美国和第二国家的护照丶出生证明丶新国家的入籍证书等资料,现场签字宣誓本人自愿放弃国籍。

4丶完成最后的报税

交税期限到放弃国籍的前一天的所有收入,征税对象包括个人收入丶退休基金丶股票丶延税(tax deferred)投资等等。计算方法主要是以放弃国籍有效前一天所有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准。

这一系列动作完成后,美国国税局才能认定你不再是税法意义上的美国居民。

想放弃美国国籍?交完税再说

对很多人来讲,退国籍始于交税,也困于交税。

这笔税款有个专有名词:弃国税(expatriation tax),特指当一个人放弃国籍时所需要缴纳的税。

你一旦宣誓放弃美国国籍,美国对你在全球的财产要按放弃公民权前一天卖掉的市场价值计算,增值部分缴税。

弃国税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变迁,甚至一开始时扣税还是想当狠的。

1丶弃国税通过于1966年,当时规定是这样:在放弃国籍之后的十年里弃国者任何和美国相关的收入都要按美国公民纳税。

2丶到了1996年,这项税法在修改时还多了一个新的规定:对逃税放弃国籍的人禁发来美签证。

同时规定,对个人资产超过两百万美元或前五年每年至少平均缴税13.9万美元的弃国者,可以自动认为是为逃税而弃国,需要缴纳惩罚税;如果在放弃国籍之后未来的十年里,在美国停留超过31天的话,十年内都要按美国公民来缴税。

3丶2008版本规定,只要放弃国籍或选择所得税条约优惠而以非居民身分报税,弃国即成立;弃国的人必须向国税局申报,如果没有申报就不算弃国。

在10年查看期间,一年还不准回美超过30天,否则弃国无效,全世界收入依旧要向美国报税缴税。

全世界都在放弃美国国籍和绿卡?

人人都知道特朗普在带领美国人民建墙,殊不知大量的人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自愿离开美国,尤其是2012年以来,放弃美国国籍呈激增趋势。

数据显示,在2008年全年,仅有231人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到了2013年这个数字飙升到2999人,同比增长221%,创当时历史纪录。

在2014年,是3415人;2015年为4279人,又创新高。

出现放弃美国国籍热,政治原因不可忽视。同时,美国弃国者很大一部分是“成功人士”,更多人认为是美国愈加复杂的报税法让人招架不住。

这些人包括Facebook创始人之一的爱德华.萨维林,他放弃了美国国籍,移民新加坡。’

还有知名风投家吉姆.罗杰斯:

以及“新兴市场教父”麦朴思等等。

这其中有一位人物我们相当熟悉,他就是有“英国特朗普”之称的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Borris Johnson)。

他不只一次地在公开场合表示要放弃美国国籍。根据美国财政部本月8日公布的文件显示,他已放弃其美国公民资格。

美国是世界唯一对居住海外的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海外收入课税的国家。近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海外资产金融申报(FBAR)和海外帐户纳税法案(FATCA)等。

“外国银行或投资账户报告”(FBAR):规定凡美国公民丶绿卡持有者或纳税居民,只要在海外银行的金融账户超过一万美元,就必须主动向美国财税单位进行申报;

“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必须配合提供具有美国公民丶绿卡持有者,其个人资产达5万美元账户及资产资料。

对于海外财产,这样的规定难免会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在别的国家可能财产转移丶逃税的行为已经泛滥了,但这在美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美国的信息透明度高,一旦发现瞒报,后果很严重。

如果自首的话需要交27.5%的罚款,而且还要补交税和利息;

如果不自首,只要多于1万美元就属于重罪,不仅每年罚款10万美元或者罚总存款的50%,还最高可以判处5年有期徒刑。

如果当事人还不是公民身份,就算是认罪也会被无条件遣返出境。

万恶的美帝啊!

来源: 侨报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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