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纽约讯】联邦政府29日颁布新法,对“出生公民权”做出改变,再次引发移民群体担忧。美东华人社团联合总会30日在曼哈顿华埠举办移民法律咨询,律师朱建丞表示,新法仅针对在海外驻扎的美国军方或政府工作人员的子女,在美国出生的人士仍然享受“出生公民权”赋予的权益。
朱建丞表示,于今年10月29日正式生效的新法律规定,在海外驻扎的美国军方或政府工作人员的子女出生后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因此“出生公民权”权并没有取消,也就是说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孩子依旧可以自动成为公民。至于未来,这种权利是否会被取消,目前不得而知。
“出生公民权”又称“落地公民权”,于1868年被美国写入《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特朗普总统于2018年10月30日公布一项计划,将透过总统行政令的方式废除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Birthright citizen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即“出生公民权”。该宣布一出,在包括纽约在内的美国移民集中的大城市中引发担忧。
朱建丞表示,“出生公民权”,即美国公民出生地原则为依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因此,由总统签署的行政令不但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而且若行政令涉及违宪,可通过诉诸法庭的方式,由法官判处行政令无效。
朱建丞称,作为总统,特朗普确有权力通过总统行政令对“出生公民权”进行解读,例如通过要求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美国公民,其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子女才可拥有公民身份。但如上所述,联邦仍拥有对总统行政令的裁量权,判断其是否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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