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资人在评估EB-5重新部署方案时需要注意什么?
Charles Chang:很多投资人在首次递交I-526申请时,美国移民局还没有签发关于重新部署的指导原则,因此很多投资人都会问的一个问题是:其通过审批的I-526申请是否允许将其EB-5资本重新部署到其他投资项目中;或者重新部署资本是否会构成重大变化,从而导致需要美国移民局重新开始审批。CanAm的发行文件允许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初始EB-5投资之外的其他投资,其中包括允许普通合伙人不仅可以将返还的资本分配给合资格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收购权益证券丶其他权益丶贷款等方式,将非合格投资者的返还资本重新投资到其他任何投资项目中的条款。当然,这都需要有限责任合伙人投票通过。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了这些条款,并在审理CanAm投资人的I-526申请时,仍将继续批准这些条款。
问:CanAm提供的再投资方案是否通过了美国移民局的审批,是否能够保护EB-5投资人的移民状态?
Charles Chang:在现行的美国移民局政策手册中提供了两个可以接受的重新部署投资的实例,即重新部署到另一个建筑项目中或新发行的市政债券中,例如基础设施支出。EB-5利益相关方群体当前正在呼吁美国移民局确认允许比上述两个实例更广泛的重新部署工具的具体范围,例如对任何可销售证券的投资,但美国移民局当前并未这样做。因此,在当前,CanAm已决定其所有重新部署方案都将控制在上述两个实例的范围内,其中包括新发行市政债券丶向合格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夹层贷款丶以及长期优先股权房地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