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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拘留,“马金莲”何时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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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3 18: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龙珠律师法律评论: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拘留,“马金莲”何时被抓?
文/刘龙珠律师
WeChat: lawyerlongliu9
9月12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网友在拍手称快的同时还想到了“马金莲”,高呼“一起抓去浸猪笼”。
如果真被抓,马蓉都犯了什么罪呢?
一丶 私刻公章罪
有消息称,马蓉如今已经被限制出境,理由是其本人涉嫌私刻公章。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丶最高人民检察院丶公安部丶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丶限制丶控制出境的措施。
一丶 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丶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二丶 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三丶 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丶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
四丶 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的出国(境)申请;
五丶 如未能扣押被限制出境人员的证照,需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可要求公安丶边防机关协助边控。控制措施主要有:掌握出入境动态丶阻止出境丶阻止出境且扣留证件丶阻止入境丶阻止入境且扣留证件丶扣留人员。对需要掌握出入境动态的边控对象,控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需要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的边控对象,控制期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公司丶企丶事业单位丶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丶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于马蓉如今和王宝强正打着离婚官司,还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为民事案件;同时,网曝马蓉在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时私刻公章,伙同她们家的“宋门庆”利用职务便利转移丶侵吞公司财产,那么就涉嫌职务侵占罪,是为刑事案件。
因此,马蓉想趁乱逃跑是不可能了。民事的案子必定要打;如果私刻公章罪名成立,少说也要坐牢3年。
二丶 职务侵占罪
根据工商注册信息来看,马蓉曾是王宝强影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王宝强有多少身家,马蓉一清二楚;私吞公司业务款,宋喆一个股东是不能直接接触财务的,必定是借用马蓉之手。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从法律来看,职务侵占罪对犯罪主体没有特别限制,就是说这个犯罪行为一个人就可以完成,因此,无论是宋喆一个人坑自己老板,还是伙同老板娘一起作案,都是共犯,承担相同的罪责。马蓉和宋喆合伙把王宝强的婚内财产转移至多处,例如马蓉父母名下,宋喆父母名下,还私刻公章,神不知鬼不觉地吞掉了影视公司的业务款——这两个人就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是完全一样的,正如刘律师在《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中国判5年美国3年;通奸无罪》中所言,在牢里做一对“监狱鸳鸯”吧!
三丶 大难临头,“马金莲”怎么办?
叫做“马金莲”,自然不是省油的灯。有消息称,马蓉在离婚案中拒绝离婚,声称对王宝强还有感情——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何要伙同“宋门庆”把“王大郎”的血汗钱席卷一空?又怎会倒打一耙,散播谣言谎称宝宝出轨丶包养小三呢?
看起来,“马金莲”还是相当精明的,懂得“分散投资”——这头有“宋门庆”恩恩爱爱开房数百次,那头有“王大郎”万年备胎——宋喆被抓,还能靠婚姻抓住一个有钱老公。
但是,这婚不是马蓉说不离就可以不离的,多方证据显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况且离婚期间隐藏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马蓉分割财产十分不利,万一刑事罪名成立,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夺也有非常大的影响。
如今宋喆已经被抓,马蓉也是风声鹤唳。之前“亲上加亲”结了婚的马蓉妈和宋喆爸,前阵子被网友爆出离婚,以后又会如何呢?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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