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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写黄色小说被判10年 范冰冰又双叒躺枪 网友直呼“该坐牢的人在这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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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09: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国内一个网络作者因为写淫秽小说丶并贩卖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读者,被判刑十年半。纽约时报也对其进行了报道。







事情经过:
网络作家刘女士,笔名“天一”,2017年写了一本名为《攻占》的耽美小说,迅速在网络上爆红,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粉丝,短短几个月时间,印刷贩卖7000册,从中获利十几万元。而这样一本“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的高度重视,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这本《攻占》为淫秽出版物。



据芜湖市警方表示,《攻占》是一本具体描述男男同性恋性行为的书记,其中充斥着大量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丶虐待丶侮辱等行为,内容十分的不堪入目。
据网友反映,其中含有“未成年的17岁男生强奸自己的男老师”等内容……
这件案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各方面声音都有:
1. 有网友同情作者经历,父亲早亡,而“重男轻女”的母亲为了让她的弟弟有更好的出路便剥夺了她念中学的权力,导致她不得不早早进入社会去打工,进而才有了靠写黄书的方式去赚钱养活自己的事情——甚至如今出事了家里也不帮她,律师都没给她请。













2. 虽然“天一”确实违法了,10年这个判罚却有些太重了,毕竟一些真正性侵犯他人的犯罪分子往往会获得比这个“写黄书”的人轻很多的判罚。



目前在美国的中国民主人权活动人士王丹也认为,对这位女作者的定罪和量刑是基于很落后的老旧法规,不符合世界潮流,也违背了基本的司法公正:
“这个道理很简单,范冰冰的偷税漏税要比作者天一的要超过很多倍,但她都没有被判刑。在说,即使天一出版这本书可能存在一些的经济问题,但判处10年多徒刑是太过分了。其实,天一被判10年主要不是经济问题,而是她书中的内容问题。很显然,当局不能容忍有关同性恋的内容,而这显示了中国当局违背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立场。”




3. 另外还有一些来自“耽美文”圈子的网民则认为“天一”根本“无罪”,理由是“写黄书又没有伤害到他人”,是“言论自由”,不能“因言治罪”。




其实在美国,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罪责只会更重:






联邦法律严禁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根据联邦法律,任何将此类材料传播或试图传播给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应受到惩罚(包括通过网络传播)。
  此外,在联邦法律下,描绘未成年人性行为及淫秽的图像丶漫画或绘画等视觉表现形式,也是非法的。
尤其要注意的是,对于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的有害标准,可能不同于成人的标准。违法者被判处淫秽类罪行时,但凡涉及到未成年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初犯会被判5-20年刑期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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