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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旅游业者新法快一年 大部分华人业者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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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01: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近年底,不少旅游业者开始疑问,是否需要按加州2017年新实施的AB2138法案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一些资深华人业者表示,大部分从业人员在2017年也没有进行登记,对明年的注册将继续保持观望。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州通过了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AB2138法案。尽管这项法案被不少加州旅游业者解读为阻止外来导游抢本地业者饭碗的反全兼地法案,但实际上法案并没有区别对待外地和本地业者。法案规定,无论得到服务的对象是本地或非本地的消费者,所有想在加州进行旅游服务的人员,都必须在运行开始前10天向加州总检察官办公室进行注册登记。登记费为每个地点100美元,有效期为一年。逾期登记费为每日5美元,最高为500美元。

对于这个规定,住在洛杉矶东区华人聚居地的杨导游表示,虽然自己是有登记,但他周围大部分人都没有。他认为,很多大陆来的导游英语并不好,进行登记相当麻烦,并且交费使得人工涨团费也涨,他说:“这样谁还会用这边的导游呀,都用全兼地了,执行不起来的。”

对洛杉矶旅游行业非常熟悉的南加侨领鹿强表示,周围的旅游业者几乎没有人进行登记注册,因为这个法规实在太不明确了。鹿强说:“是不是真的能实施我表示怀疑,因为这个旅游业是非常松散的,你从何管起。到现在为止,旅游业者也没收到过正式通知,很多导游并没有办这个东西。此外,现在很多全兼地的团,他们的导游本身就是美国回去的,然后带团回来,变成常驻中国。现在还是很多人观望,看看他们到底是如何执行。”

来源: 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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