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20|回复: 0

出了这么多事华人朋友该注意了,在美国这些玩笑真的开不得

[复制链接]

98

主题

53

回帖

678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678
发表于 2017-5-4 14: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有句老话是“祸从口出”,中国还有句俗语叫“嘴给身子惹祸”,讲的都是语言的重要性,说话要小心,不谨慎容易惹祸。这不仅在中国适用,到了美国也一样,而且更加值得大家注意。

在不久之前就出了这样一个新闻,住在洛杉矶的一名华人女性因为与朋友交谈不愉快,很生气随口说出“我再也不理你了”,“我好生气,杀了自己算了”的话,本来以为只是随便说说。但没想到在之后的短短十分钟就被当地警察铐走带去了精神看护中心,经历了各项精神检查丶服用精神稳定药物丶与精神病患者同吃同睡,直到5天后确认她确实没有精神问题才被放出。而这度日如年的5天就是由于她那句自己没当回事的玩笑话引起的,真可谓是“祸从口出”了。

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一名华人男性在与一名女性发生口角时说出“我要杀了你”的威胁,女性感到很害怕就报了警,之后华人男性为自己的这句威胁付出了惨痛代价。不仅立即被警方收押,出庭受审,还被下达限制令,日后都不得靠近受害人。
从上面两个真实的案例来看,在美国说话还真是要小心谨慎,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有些玩笑真的是开不得。
不能拿种族丶宗教开玩笑
在美国种族和宗教信仰是特别敏感的问题。从种族上来说美国是个多元化国家,除了官方认证的六大种族,还有很多少数种族群体,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种族的人们生活在一起,才使得尊重各个种族的文化变得尤为重要。比如美国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一定不能以种族作为招聘条件,否则涉及种族歧视会引来大麻烦。

同样美国是一个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根据盖洛普的一项调查,美国有不到一半的人每周都会至少参加一次宗教活动,由此可见美国的宗教氛围是多么浓厚。所以若是拿种族和宗教来看玩笑不仅要负法律责任,还会成为众矢之的,被其他人讨厌。
不能拿性别丶性取向开玩笑
和种族宗教相似,也不能拿对方的性别丶年龄开玩笑。首先男女平等,拿对方的性别开玩笑会涉及性别歧视。然后也不能拿对方年龄开玩笑,尤其是40岁以上的长辈,会涉及歧视长辈同样是违法的。另外在美国是承认同性恋合法的,是保护同性恋的,所以也不能用性取向来取笑他人。

别拿家里的事开玩笑
一般女性朋友凑在一起喜欢聊聊家长理短,但是要注意在美国有些事可千万别随口就说。比如“昨天孩子不好好吃饭我罚他站了一小时”,完了,这么一句话你就可能面临虐待儿童的刑事处罚,不仅要坐牢罚款,还可能连孩子都领不会来了。或者“昨天和老公吵起来了,他推了我一下”,又完了,这回你老公可能会受到家庭暴力的刑事处罚。所以在美国还是少和他人聊家里的事,更别拿家里的事开玩笑,这不仅涉及个人隐私,一句话不小心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或许你以为那只是你家的事,别人管不着,但是在美国对于虐待儿童或家庭暴力,知道的人都会管。比如对于儿童,医生和老师都是有法律义务来管这件事的。

别随便吓唬人
这就像上述的案例一样,不要随意吓唬人,与他人发生争执时说一些“你给我小心点!看我怎么收拾你”丶“你信不信老子废了你”;或者在学校里同学之间说“我打你啊”丶“打你的弟弟妹妹”等等。这些话你可能觉得说了就是吓吓对方,自己根本不会去做,但说这些话本身已经构成“恐吓罪”,刑事恐吓罪罪名成立的话,最高刑期是坐牢四年。

别和警察开玩笑
在中国有些人喜欢和警察开玩笑,在公路上被警察叫停后会拍着警察的肩,与其称兄道弟,开玩笑套近乎,说什么“哥们儿,高抬贵手啊”,觉得这样就能逃脱处罚。但在美国可千万别这样,会触及“贿赂罪”,另外美国警察人人持枪,不听从指令,可能会被警察立即逮捕甚至开枪击毙。

别开危及到公共安全的玩笑
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安检入口处挂有“请勿开玩笑”的牌示,这是为了提醒来自各国的旅客,别拿危公共安全开玩笑。

什么我要炸飞机场啊丶炸火车啊这种话都别乱说。另外看到网上有朋友提醒,别在飞机场说“Hi,Jack”,即使你真有的朋友叫Jack,因为“Hi,Jack”与Hijack劫机一词发音相近,说不好机场工作人员以为你要劫机,就把你带走调查了。
说了这么多不能在美国开玩笑的例子,其实我们来到美国一段时间应该也会有所感悟,在中国可以拿来开玩笑的话在美国却不可以,除了社会因素,还有中美两国人思维方式不同的原因,美国人是直来直去,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那么多的“百转千回”。所以华人朋友在美国要了解适应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别让自己的嘴给身子惹祸。

图片均来网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芝加哥华人服务中心

GMT-5, 2024-11-27 21:55 , Processed in 0.08311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