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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故意伤害,赔偿 无故被打 谁来付我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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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10: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这里是宋律师法律专栏  
  
近年来,留学生打架斗殴的新闻层出不穷  
  
家庭暴力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受害人好不容易报了警,去到医院接受治疗  
哪能想到,所有的账单都寄到了自己家里  
  
按照常理来说,谁的过错就应该由谁来负责。  
  
而其实,法律也恰恰是这么规定的。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施暴者的刑事诉讼由检方提出。  
  
受害人可以选择是否出席听审,很多情况下,受害人和检察官之间可能从开案到结束都没有任何沟通。  
  
这样对于受害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受害人聘请律师,通过律师(或自己)和检方积极沟通,告诉检方自己的需求和期望。  
  
其实新泽西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特别规定了在刑事法院中,受害人也可以要求施暴者赔偿其财产损失。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财产赔偿会由被告人支付给缓刑监视部门(probation division),而后由缓刑监视部门(probation
division)支付给受害人。  
  
详情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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