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75|回复: 0

太无耻!布碌仑华女假结婚骗绿卡 出轨还要赡养费 恐被遣返 终身不得入美 ……

[复制链接]

130

主题

256

回帖

932

积分

高级会员

积分
932
发表于 2018-12-12 01: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纽约布碌仑华男经父母介绍,与一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子结婚,婚后女子出轨,被告知结婚只是为了能够移民美国,拿到绿卡后竟还将华男告上法庭,企图分其家产。




事件描述:
来自纽约布碌仑的华男王凯(化名)四年前经父母联系中间人介绍,与同样来自浙江的老乡朱云(化名)相亲认识,王凯觉得对方不错遂考虑结婚。因为王凯已入美国籍,所以他用K-1未婚妻签证将朱云接到美国,两人于2014年4月1日在美国结婚,婚后和家人一起住在布碌仑。



因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两人很快暴露了问题。同居后王凯发现两个人性格十分不合适,并且女方有出轨的迹象,于是便提出离婚,搬出家自己另外租房住。而且当初介绍两人认识的中间人告知王凯一家,女方结婚的目的只是为了能够移民美国。
但是耐不住女方的苦苦哀求,王凯还是同意女方住在家中,等拿到婚姻绿卡后再离婚。
结局总是出乎意料的。谁能想到,就在女方拿到绿卡后一个月,反而将好心帮助她的王凯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分家产,还要王凯每个月支付她赡养费。



王凯十分无法理解,自己的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王凯认为女方这么急于离婚,无非是自己去年刮刮乐中了50万。但这会儿50万已经被拿去还债,所剩无几。并且自己目前的工作只是开uber,每个月仅有不到3000美金,只够养活自己,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来付赡养费。
而且自己凭什么要给女方钱,女方利用自己拿到结婚绿卡,最后反咬自己一口,王凯怎么想,都咽不下这口气。
目前案件正在布碌仑国王郡高等法院审理,预计明年2月以后才会有结果。



王凯表示:“其实我不爱她也不恨她,骗我绿卡也就算了,给我戴绿帽子也无所谓,不合适就分开嘛,但真没必要反咬我一口,谁知道她可以为了钱这么不择手段。”
他还说,目前已经联系律师,将于12月13日向移民局举报女方用假结婚骗绿卡。
美国绿卡小贴士:
多年来,“美国绿卡(Green Card)”一直是众多外来人士所渴望与目标。



为了能够留在美国,很多人通过不同的方式或途径来获取“美国绿卡”,无论是婚姻(Marriage)丶政治庇护(Political Asylum)丶亲属移民(Family-based Immigration)或投资移民(EB-5)等其他类型的绿卡。
结婚绿卡指的是甲方与属于美国公民的乙方结婚而获取绿卡。 然而,有些移民为了得到绿卡,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婚姻诈骗的方式获得绿卡。譬如,在现实中,不少人以婚姻作为换取绿卡的金钱交易,其实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爱情可言。有些女性为了能申请并获取绿卡, 不惜一切代价或以身相许等手段或方式去嫁给并不是自己所心仪的美籍男性,在达到目的后,有狠心抛弃对方。



绿卡申请欺诈类型有很多种,如在绿卡申请表中提供虚假信息(如对年龄或者以前的住址造价)丶给移民官提供伪造的信息(如假的医疗证明)丶隐瞒犯罪记录丶使用已被更改或非法复制的移民申请以及在入境美国时师徒欺骗移民官丶法官丶边境巡逻人员等。
不过最常见的欺诈刑事之一就是通过假结婚或假订婚骗取结婚绿卡或未婚对象绿卡。然而,不知情者有所不知,通过假结婚获取绿卡是属于联邦罪行;如甲方与乙方结婚后且获取婚姻绿卡后并立即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又或者说,越来越多的公民在婚后意识到在配偶获得绿卡后,对乙方的态度有很大的变化,并不再像刚结婚时对乙方那般的关心与照顾。久而久之,就会发现原来甲方是为了获取绿卡才与乙方结婚,并不是真心对乙方有爱慕之心而结婚。



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甲方在被申请绿卡时,企图或者打算以虚假的意图来取得绿卡,或者躲避任何移民法的规定,那么乙方是可以提出取消甲方的绿卡申请;并且严重的话甲方将会面临被抓或递解并遣返回国。所以,只要乙方发现甲方有明显的诈骗绿卡行为,是可立刻去提出取消对方绿卡的要求。
此案中,由于王凯发现朱云以获取绿卡为目的而与他本人结婚,因此王凯是可以向移民局提出取消林女士的绿卡资格。另外,由于朱云涉及到通过假结婚获取婚姻绿卡,涉嫌欺诈行为将被相关部门抓去且有可能面临递解与遣返回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芝加哥华人服务中心

GMT-5, 2024-11-15 12:50 , Processed in 0.06557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