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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会展中心投资移民欺诈案:退款已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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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8: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芝加哥侨学网报道】涉及200多名中国投资者的“芝加哥会展中心”投资移民(EB-5)欺诈案,4月3日第三次庭审,庭审旁听席上可谓各路人马云集。原告美国证监会提交的60天退还中国投资者投资款的方案,4月17日前如无人反对,法庭则将调整投资款冻结令,开始退款程序。

本案原告美国证监会3月25日已正式向北伊州地区联邦法庭递交了退款方案。据4月3日庭审各方反应,向中国投资者退还投资款已成定局。 但是,本网了解到,对于相当比例的中国投资者而言,退款会因为操作性问题造成延误与复杂化。


芝加哥会议中心投资移民欺诈案1.jpg(64.58 K)


庭审结束后,美国证监会律师 Patrick M. Bryan 接受各方旁听人士的问询


退还投资款:已成定局

在当日的庭审上,代表原告美国证监会的律师布莱恩(Patrick M. Bryan)表示,由证监会提出的退款方案无人表示反对。被告律师方(Greenberg Traurig)律师事务所的出庭律师,也当庭表示“全力支持原告提出的退款方案”、“尽快退款给中国投资者”。 主审法官艾米伊芙(Amy J. St. Eve)决定,4月17日之前如无人对退款方案提出异议, 她将下达调整投资款冻结令的法庭命令,由投资款托管方Sun Trust 银行开始退款程序。

在庭审上,美国证监会律师布莱恩还提及,在退款方案方面,尚需要作一些细节性修改。庭审结束后,布莱恩律师在接受本网采访时候表示,这些细节性修改,均属程序和操作性问题,不影响向中国投资者退款的大局。 有关细节性修改,涉及美国证监会退款方案中的第13条,即30天提交投资者当初账户、汇款信息的会计报告。

投资移民著名咨询专家苏丰原指出,从庭审情况看,短期内还款已成定局,这将增强海外投资者对EB-5计划的信心,这对整个移民投资行业都是好消息。

庭审旁听席:各路人马云集

值得指出的是,4月3日的庭审的旁听席上,可谓云集了各路人马。有来自佛州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USREDA的高层代表,代表中国投资者利益的多方律师,还包括从中国赶来的一家移民服务公司“飞洋移民”的代表团。投资移民专业咨询机构“移民超市”总裁李志江,以及雅商顾问集团代表也在旁听之列。

代表中国投资者的芝加哥本地华人律师王志东、来自纽约律师大卫格菲斯(David Gervais), 来自佛州Weiss Handler & Cornwell 律师事务所律师亨利汉德勒(Henry Handler)。芝加哥的王志东律师,纽约的大卫格菲斯律师,均表示投资款应该退换给中国投资者。

佛州Weiss Handler & Cornwell 律师事务所律师亨利汉德勒,在庭审后接受CCTV电视台采访时也表示,投资款应退还给中国投资者。有意思的是, 3月11日本案第二次庭审中,该律师事务所曾以徐姓中国投资人代理律师方的身份,提出要求介入此案的动议,其主张是中国投资者的投资款,继续留在信托账户,可进行其它EB-5投资移民项目。该律师事务所的这一动议当即遭到原告、被告双方律师的一致反对。此前有报道指出,徐姓投资人代理律师的这一动议,是试图将此案受害投资人的资金拉向与 USREDA 相关的其它投资移民项目。

退还投资款:操作很复杂 或延误

从目前情况看,退还200多位中国投资者总额约1.45亿的投资款已成定局,退款事宜将向具体操作层面进展。王志东律师表示,对中国投资者而言,当下最要紧的就是如何保证退款途径畅通。

据美国证监会提交的退款方案,投资款托管方Sun Trust 银行将根据当初的汇款途径直接退还,但问题在于有相当大比例的中国投资者,当初的汇款账户已不可用,直接按原路退款已不可能,这必然造成退款操作上的复杂化与延误。

王志东表示,在开庭前他与原告律师就退款的操作性问题进行了交流,美国证监会律师布莱恩认为,如果投资人当初的汇款途径已不可用,他倾向于由投资人与信托银行直接协商。王志东表示,这会带来信息核实等方面的大量工作,势必造成退款方面的延误与复杂化。

王志东强调, 中国投资者应尽快确认向Sun Trust汇入投资款的银行账户有效,且接收退款的途径是否畅通。如果不希望原路退回方式,需尽快与证监会及Sun Trust取得联系。此外,
由于美国法庭程序的公开与透明,如果有投资人对于自己身份和行为曝光有顾虑的话,应考虑尽早采取规避措施。

投资者的管理费、律师费?下一步议题

此案总额达1100万美元的“管理费”(每位中国投资者交付4.15万美元)以及相关律师费,是否也应该追回或者由被告赔偿?

当天庭审结束后,移民超市总裁李志江特别就此问题与美国证监会律师布莱恩进行了交流,布莱恩律师表示,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尽快退还投资款(每位投资者50万美元),受害者在管理费、律师费方面的损失,将是此案的下一步议题。

王志东律师也表示,据他与布莱恩律师的多次交流,证监会当前的重点是为投资人追回投资款,但此后还会追索投资人支付的管理费和律师费。代表71位中国投资者的纽约律师大卫格菲斯也表示,他的下一步计划也是帮助投资人追讨涉案的管理费及律师费。

据美国证监会2月8日的官网公告,被告赛思(Anshoo R. Sethi)承诺如果投资移民绿卡申请被拒绝,则将退还投资人交付的管理费,但截至案发之时,总额1100万美元的管理费90%以上已不存在。在2月20日的首次开庭审理中,法庭曾要求被告在2月27日之前必须提供一份有关这笔巨额管理费去向的宣誓说明,但此宣誓说明的具体内容不公开。王志东律师认为,追讨管理费及律师费,将是更加复杂、 更加漫长的工程。

美国证监会退款方案要点介绍

美国证监会3月25日向联邦法庭提交的退款方案,要点如下:

1,法庭将命令Sun Trust银行根据托管协议将各位投资人的投资款以电汇形式或者必要时的其它有效形式全数退还。

2,Sun Trust银行应在命令发布之后30天之内,向证监会提交会计报告,包括各位投资人的身份等信息,向各位投资人的电汇款项数目以及Sun Trust银行尚未能退还投资款的各位投资人的身份信息。

3,Sun Trust应可以在60天之内完成退款。如果任何投资人来款的账户已关闭,Sun Trust愿意和这些投资人协商安排变通的方法,在合乎情理的时间之内完成退款。

Sun Trust银行保有投资人汇款进来的信息,只要这些账户依然有效,Sun Trust准备将投资款原路退回。如果任何投资人来款的账户已关闭,Sun Trust愿意和这些投资人协商安排变通的方法,在合乎情理的时间之内完成退款。

证监会向法庭提交动议中的一份重要附件是Sun Trust银行副总裁迈尔斯先生的声明。迈尔斯在该银行负责信托账户的业务,他认为根据银行和被告之间的托管协议,银行有义务在投资人的认购终止之时退还投资人的投资款。 (图文:芝加哥侨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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